外交部明确驻外领事官员领事保护和协助职责
8月21日 中国外交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2007年版)》,明确了驻外领事官员在领事保护和协助方面的九项职责:
可以为您推荐律师、翻译和医生,以帮助您进行诉讼或寻求医疗救助。
可以在驻在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为您撤离危险地区提供咨询和必要的协助。
可以在您被拘留、逮捕或服刑时,根据您的请求对您进行探视。
可以在您遭遇意外时协助您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国内亲属。
可以在您遇到生计困难时协助您与国内亲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所需费用。
可以协助您寻找失踪或久无音讯的亲友。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旅行证件及对旅行证件上的相关资料办理加注。
可以为遗失旅行证件或无证件的中国公民签发旅行证或回国证明。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为中国公民办理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在与所在国的法律规章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办理中国公民间的婚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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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 渎职官员必须为黑砖窑悲剧负责06-15
- 外交部领事司联系方式08-21
- 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2007年版B08-21
- 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2007年版A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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