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法盲拐卖患精神病妇女 获刑五年罚金五千
中国法院网讯 (何徽) 明知是患有精神分裂证的妇女,而拐卖给他人,获赃款触犯刑法的被告人李大林,犯拐卖妇女罪,2013年1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2年初,37岁的被告人李大林在浦北县六硍镇白花村委木场的路边发现了一个有精神问题的妇女,后将其带回家中以100元的价格贩卖给了其同村的兄弟李民林,李民林养了十几天就不要了。2012年2月24日,被告人李大林又将该妇女带到刘保东家中以800元的价格贩卖给刘保东,刘保东养了一段时间后不要了,李大林又将该妇女带回给李民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大林以出卖为目的,明知被害人梁某患有精神病,仍将其贩卖给他人,并收取赃款,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悔罪表现以及所具有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等,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六)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或者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卖往境外的。该案中,被告人李大林为小学文化程度,目无法律,触犯刑法,锒铛入狱后悔已迟。法律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即使是拐卖患有精神病的妇女,也同样要受到刑法的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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